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很好地完成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对象:全校所有班级学生(毕业班级除外)。
二、参评人员
本学期所有理论课程、独立开设的实验课任课教师。
三、评学时间: 2016年5月18日至5月25日。
四、评学方式
各任课老师填写“新余学院教师评学表”(见附表1)。
五、工作安排
1、承担了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都必须进行评学,承担了不
同班级(包括平行班级)授课任务的教师要分开独立评学,合班上课班级只评学一次,并将“教师评学表”于5月25日前交业务关系所在学院保存,并作为原始数据以备本科合格评估检查。
2、各教学单位收集、汇总本院老师评学表,并将汇总数据填在附表2中于5月27日前将电子稿发至教学质量科邮箱:40842401@qq.com。
3、教学质量科汇总各教学单位评学数据后,按照“学生所在学院”依次筛选,并于5月31日前将数据重新发给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算出各班平均“教师评学”得分,填在附表3中,领导签字盖章后于6月2日前交于教学质量科。附表3的电子稿也发至40842401@qq.com邮箱。
六、具体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评学工作,成立“教师评学”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评学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数据统计。同时希望各位任课老师对所教的班级予以实事求是的评价。
附表:1、新余学院教师评学表
新余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