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我校教学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
余学院教字〔2019〕93号
各教学单位、物业公司:
寒假将至,为做好我校各类教学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杜绝各类教学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假前各教学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教学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重点部位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和被盗案件的发生。各教学单位要派专人负责,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
2.各教学单位和物业要将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教学场所(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实训室、计算机机房等)切断电源,锁好门窗,不留隐患。
3.从2020年1月13日开始,各教学楼和实验楼等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如有特殊要求需要开楼,要提前与相关教学单位或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教务处备案。
4.各教学场所(特别是实践教学场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人员对所有教学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水、电、设施、设备管理情况,认真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人制度,明确职责,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2)进一步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强腐蚀、易制毒物品等化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封存,对必须使用化学危险物品者做好领用、使用记录。
(3)为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做好本学期实践教学场所相关资料及各种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5)做好下学期实践教学用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准备工作。
(6)暑假期间所有实践教学场所、库房要切断水、电源,门、窗要锁好。
(7)暑假期间需进入实践教学场所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安全操作实验并做好人员流动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教务处
2019年12月26日